一,、人事管理規(guī)章
□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關法令外,悉依本規(guī)則辦理,。
(二)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從業(yè)人員而言。
□ 雇 用
第三條 本公司各單位如因業(yè)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新進人員任
用事務處理流程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單位辦理考選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單位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3個月,,作業(yè)員試用40天,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績優(yōu)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于報到時,應向人事科繳驗下列表件:
(一)全戶戶口本及公立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服務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最近三個月內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四)試用同意保證,。
(五)人事資料,。
(六)扶養(yǎng)親屬申報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書或證件等),。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雇用:
(一)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四)吸食鴉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虧欠公款受處罰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傳染病者,。
(七)品性惡劣,,經公私營機關開除者。
(八)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九)未滿15歲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正式雇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契約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級從業(yè)人員共分八職稱,,其職稱與職位對照見表1.1。?
(二)從業(yè)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 保 證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xù),。
第十條 填寫保證書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證書原則上要求殷實獨資或合伙行號(鋪保)。
(二)公司保無效,。
(三)如個人保,,限有不動產方有資格,并應詳列不動產明細(含地號),。
(四)行號保證應蓋方型印鑒始有效,。
第十一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保證人:
(一)服務本公司員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同居共財親屬,。
第十二條 被保證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證人應負賠償及追繳責任,并愿放棄先訴抗辯權:
(一)營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懸欠帳款不清者,。
第十三條 保證人如欲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證人另覓得保證人,,辦妥新保證手續(xù)后,始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保證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證人應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
列事情發(fā)生后15天內,,另行覓妥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鋪保的工廠,、商店宣告倒閉或解散者,。
(四)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五)不欲繼續(xù)保證者。
第十五條 被保人離職3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虧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證書即發(fā)還其
本人。
□ 服 務 (0523招聘網)
第十六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或兼任其他廳商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務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
率。
(四)不得泄漏業(yè)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
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六)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影本)出廠。
(八)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
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yè)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huán)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yè)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yè)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
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危險。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
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yè)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
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八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yè)務單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惟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第十九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工)一日論處,。
第二十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事情,依下列規(guī)定處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
2.遲到每次扣100元,,撥入福利金。
3.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超過15分鐘后,,始打卡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xù),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
報備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才視為不早退論。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議論,。?3.員工曠
工,,不發(fā)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xù)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徑予解雇,,不發(fā)給資遣費,。
□ 待 遇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辦法另訂),。
第二十二條 員工待遇分為:
(一)本薪
視從業(yè)人員學識,、經歷、技能,、體格及其工作性質而定(金額另訂),,從業(yè)人員年度薪資
調整方法由人事單位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
(二)津貼(各項津貼支付標準另訂)?
第二十三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種,月薪人員,,翌月5日發(fā)放一次,;日薪人員
每月發(fā)放二次,當月20日及翌月5日發(fā)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進人員自報
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二十四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辦理,。
□ 休 假
第二十五條 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國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條 前條休假日薪資及津貼照給,,如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征得員工同意,,并加倍發(fā)給薪資,,國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補假與否依政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連續(xù)工作滿一定期限,,每年給予特別休假,;其日數規(guī)定如下:
(一)服務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全年給7天特別休假。
(二)服務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全年給10天特別休假,。
(三)服務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全年給14天特別休假,。
(四)服務滿10年以上者其特別休假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30天為限。
第二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應自屆滿規(guī)定時間后,,由勞資雙方以不妨害生產或業(yè)務原則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實施,,并按請假程序辦理。
第二十九條 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的天數,,雇主應發(fā)
給薪資。
第三十條 員工留職停薪不予特別休假,。
□ 請 假
第三十一條 員工請假分為八種?
?第三十二條 員工請假,,事假應于一日前覓妥職務代理人并填寫請假卡,照下列規(guī)定
辦妥后方得離廠,,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單位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單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規(guī)定代辦妥請假手續(xù),,否則亦視同曠工論。
(一)請假1天(含)以內時,,報請班長轉呈副廠長核準,。
(二)請假2天(含)以上,,報請主管轉呈經(副)理或廠(副)長核準,。
(三)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送人事單位留存辦理,。
第三十三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職者,,比例扣減,。
?□ 獎 懲
第三十四條 員工獎勵分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fā)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fā)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fā)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fā)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fā)1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fā)放。
(四)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拾物不昧(價值300元以上)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榮譽者,。
(五)忍受勉為困難,,骯臟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guī)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fā)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毅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zhí)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一)研究發(fā)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2次者。
(四)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yōu)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九條 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fā)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fā),。
(二)記過:每次減發(fā)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fā),。
(三)大過:每次減發(fā)一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fā),。
(四)降級:除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條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二)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四)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六)不按規(guī)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guī)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七)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yè)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三)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六)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
(七)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干部連帶處分),。
(八)一個月內曠工達5日者。
(九)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
(十)其他重大違規(guī)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情節(jié)重大者……)。
第四十三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fā)資遣費):
(一)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廠區(qū)、宿舍內賭博者,。
(四)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務,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yè)務者。
(七)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銷者。
(九)無故連續(xù)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
(十)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一)吸食鴉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十三)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yè)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明示禁煙區(qū)內吸煙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法令或勞基法或本規(guī)則規(guī)定情節(jié)重大者,。
第四十四條 員工功過抵銷規(guī)定
(一)嘉獎與警告抵銷,。
(二)記功1次或嘉獎3次,抵銷記過1次或警告3次,。
(三)記大功1次或記功3次,,抵銷大過1次或記過3次,員工功過抵銷以發(fā)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
□ 考 核
第四十五條 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職員3個月,,作業(yè)員40天)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期
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核準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隨時
作嚴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人事單位應將員工假勤獎懲隨時記錄,以為辦理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其辦法另訂,。
第四十六條 考核成績分為優(yōu)、甲,、乙、丙,、丁五種,。
第四十七條 員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舉行,由直屬單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八條 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貽誤。
□ 加 班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如因生產或業(yè)務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
員工,除因特殊事故經主管核準者外,,不得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人員領導論處。
第五十條 作業(yè)員加班,,事先由單位主管代為申請,,呈該廠(副)主管核準后方得加班,并須按規(guī)定打卡,,否則不發(fā)給加班費,。
第五十一條 加班費計算,作業(yè)員依平日加班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
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8小時,按比例加給工資,。
第五十二條 作業(yè)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發(fā)給加班費外,,就其加班時數予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三條 員工加班情況,,由管理單位按月統(tǒng)計備查,。
□ 出 差
第五十四條 員工出差分“長程出差”與“短程出差”二種,凡當天能往返者,,稱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稱為“長程出差”,。
第五十五條 長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辦法另訂),。
□ 訓 練
第五十六條 本公司為陶冶員工品德,提高其素質及工作效率,,應舉辦各種教育訓練,,被指定參加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七條 員工訓練分為:
(一)職前訓練: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訓練,由人事單位統(tǒng)籌辦理,,內容為:
□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關法令外,悉依本規(guī)則辦理,。
(二)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從業(yè)人員而言。
□ 雇 用
第三條 本公司各單位如因業(yè)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新進人員任
用事務處理流程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單位辦理考選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單位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3個月,,作業(yè)員試用40天,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績優(yōu)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于報到時,應向人事科繳驗下列表件:
(一)全戶戶口本及公立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服務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最近三個月內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四)試用同意保證,。
(五)人事資料,。
(六)扶養(yǎng)親屬申報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書或證件等),。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雇用:
(一)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四)吸食鴉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虧欠公款受處罰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傳染病者,。
(七)品性惡劣,,經公私營機關開除者。
(八)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九)未滿15歲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正式雇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契約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級從業(yè)人員共分八職稱,,其職稱與職位對照見表1.1。?
(二)從業(yè)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 保 證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xù),。
第十條 填寫保證書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證書原則上要求殷實獨資或合伙行號(鋪保)。
(二)公司保無效,。
(三)如個人保,,限有不動產方有資格,并應詳列不動產明細(含地號),。
(四)行號保證應蓋方型印鑒始有效,。
第十一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保證人:
(一)服務本公司員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同居共財親屬,。
第十二條 被保證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證人應負賠償及追繳責任,并愿放棄先訴抗辯權:
(一)營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懸欠帳款不清者,。
第十三條 保證人如欲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證人另覓得保證人,,辦妥新保證手續(xù)后,始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保證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證人應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
列事情發(fā)生后15天內,,另行覓妥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鋪保的工廠,、商店宣告倒閉或解散者,。
(四)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五)不欲繼續(xù)保證者。
第十五條 被保人離職3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虧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證書即發(fā)還其
本人。
□ 服 務 (0523招聘網)
第十六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或兼任其他廳商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務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
率。
(四)不得泄漏業(yè)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
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六)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影本)出廠。
(八)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
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yè)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huán)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yè)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yè)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
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危險。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
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yè)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
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八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yè)務單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惟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第十九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工)一日論處,。
第二十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事情,依下列規(guī)定處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
2.遲到每次扣100元,,撥入福利金。
3.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超過15分鐘后,,始打卡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xù),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
報備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才視為不早退論。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議論,。?3.員工曠
工,,不發(fā)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xù)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徑予解雇,,不發(fā)給資遣費,。
□ 待 遇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辦法另訂),。
第二十二條 員工待遇分為:
(一)本薪
視從業(yè)人員學識,、經歷、技能,、體格及其工作性質而定(金額另訂),,從業(yè)人員年度薪資
調整方法由人事單位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
(二)津貼(各項津貼支付標準另訂)?
第二十三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種,月薪人員,,翌月5日發(fā)放一次,;日薪人員
每月發(fā)放二次,當月20日及翌月5日發(fā)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進人員自報
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二十四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辦理,。
□ 休 假
第二十五條 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國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條 前條休假日薪資及津貼照給,,如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征得員工同意,,并加倍發(fā)給薪資,,國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補假與否依政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連續(xù)工作滿一定期限,,每年給予特別休假,;其日數規(guī)定如下:
(一)服務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全年給7天特別休假。
(二)服務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全年給10天特別休假,。
(三)服務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全年給14天特別休假,。
(四)服務滿10年以上者其特別休假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30天為限。
第二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應自屆滿規(guī)定時間后,,由勞資雙方以不妨害生產或業(yè)務原則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實施,,并按請假程序辦理。
第二十九條 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的天數,,雇主應發(fā)
給薪資。
第三十條 員工留職停薪不予特別休假,。
□ 請 假
第三十一條 員工請假分為八種?
?第三十二條 員工請假,,事假應于一日前覓妥職務代理人并填寫請假卡,照下列規(guī)定
辦妥后方得離廠,,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單位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單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規(guī)定代辦妥請假手續(xù),,否則亦視同曠工論。
(一)請假1天(含)以內時,,報請班長轉呈副廠長核準,。
(二)請假2天(含)以上,,報請主管轉呈經(副)理或廠(副)長核準,。
(三)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送人事單位留存辦理,。
第三十三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職者,,比例扣減,。
?□ 獎 懲
第三十四條 員工獎勵分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fā)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fā)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fā)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fā)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fā)1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fā)放。
(四)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拾物不昧(價值300元以上)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榮譽者,。
(五)忍受勉為困難,,骯臟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guī)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fā)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毅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zhí)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一)研究發(fā)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2次者。
(四)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yōu)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九條 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fā)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fā),。
(二)記過:每次減發(fā)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fā),。
(三)大過:每次減發(fā)一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fā),。
(四)降級:除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條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二)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四)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六)不按規(guī)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guī)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七)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yè)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三)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六)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
(七)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干部連帶處分),。
(八)一個月內曠工達5日者。
(九)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
(十)其他重大違規(guī)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情節(jié)重大者……)。
第四十三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fā)資遣費):
(一)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廠區(qū)、宿舍內賭博者,。
(四)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務,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yè)務者。
(七)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銷者。
(九)無故連續(xù)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
(十)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一)吸食鴉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十三)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yè)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明示禁煙區(qū)內吸煙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法令或勞基法或本規(guī)則規(guī)定情節(jié)重大者,。
第四十四條 員工功過抵銷規(guī)定
(一)嘉獎與警告抵銷,。
(二)記功1次或嘉獎3次,抵銷記過1次或警告3次,。
(三)記大功1次或記功3次,,抵銷大過1次或記過3次,員工功過抵銷以發(fā)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
□ 考 核
第四十五條 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職員3個月,,作業(yè)員40天)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期
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核準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隨時
作嚴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人事單位應將員工假勤獎懲隨時記錄,以為辦理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其辦法另訂,。
第四十六條 考核成績分為優(yōu)、甲,、乙、丙,、丁五種,。
第四十七條 員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舉行,由直屬單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八條 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貽誤。
□ 加 班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如因生產或業(yè)務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
員工,除因特殊事故經主管核準者外,,不得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人員領導論處。
第五十條 作業(yè)員加班,,事先由單位主管代為申請,,呈該廠(副)主管核準后方得加班,并須按規(guī)定打卡,,否則不發(fā)給加班費,。
第五十一條 加班費計算,作業(yè)員依平日加班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
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8小時,按比例加給工資,。
第五十二條 作業(yè)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發(fā)給加班費外,,就其加班時數予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三條 員工加班情況,,由管理單位按月統(tǒng)計備查,。
□ 出 差
第五十四條 員工出差分“長程出差”與“短程出差”二種,凡當天能往返者,,稱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稱為“長程出差”,。
第五十五條 長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辦法另訂),。
□ 訓 練
第五十六條 本公司為陶冶員工品德,提高其素質及工作效率,,應舉辦各種教育訓練,,被指定參加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七條 員工訓練分為:
(一)職前訓練: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訓練,由人事單位統(tǒng)籌辦理,,內容為:
1. 公司簡介及人事管理規(guī)則的講解,。
2.業(yè)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yè)規(guī)定及工作要求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yè)人員輔導作業(yè)。
(二)在職訓練: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相互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三)專業(yè)訓練:視生產或業(yè)務需要,,遴選優(yōu)秀干部至各職業(yè)訓練機構相關班次,接受專業(yè)訓練,,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作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學術技能,使利于任務的完成,。
□ 遷 調
第五十八條 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九條 各單位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六十條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后,,單位主管應于7日內,,一般員工應于5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六十一條 員工調職,,如駐地遠者,可比照出差規(guī)定支給差旅費,,其隨行直系眷屬,,可憑乘車證明支給交通費。
第六十二條 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遣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適員暫行代理,。
□ 留職停薪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簽請留職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請核準者,。
第六十四條 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但經公司總經理特準者除外。
第六十五條 留職停薪期間年資不計,,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條 留職停薪期滿后未辦理復職者,,視為離職,。
第六十七條 員工于留職停薪期間擅就他職經查明屬實者,予以免職,。
□ 福 利
第六十八條 本公司為安定員工生活,,增進員工福利,特設立員工福利委員會(規(guī)章另定),,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九條 員工婚喪、住院,,致贈禮金,、奠儀或慰問金,其給與標準另訂,。
第七十條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發(fā)給員工年終獎金,員工在同一年度內所有功過經抵銷后,增減其年終獎金。
□ 保 險
第七十一條 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于雇用時由人事單位辦理,。
第七十二條 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后,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 撫 恤
第七十三條 員工因公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勞保局申請給付,,始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輔助事宜悉依勞工保險有關規(guī)定予以補償。
□ 退 休
第七十四條 員工退休,,依勞工基準法工人退休規(guī)則及有關規(guī)定辦理(辦法另訂),。
□ 資 遣
第七十五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資遣:
(一)停業(yè)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yè)務緊縮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yè)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勞工對于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七十六條 員工資遣先后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低者,。
(二)曾受懲誡者較未受懲誡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務3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務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條 員工接到前條通知后,為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工作時間,,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如未能依照前條規(guī)定通知而即時終止雇用者,,依前條規(guī)定預告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如經預告,發(fā)給預告期間工資,。
第七十九條 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資遣論。
第八十條 員工資遣,,依下列規(guī)定發(fā)給資遣費:
(一)在公司連續(xù)服務每滿1年者,,發(fā)給相當于1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資滿3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發(fā)相當于10天本薪的資遣費,,但剩余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給予,,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 安全與衛(wèi)生
第八十一條 本公司各單位應隨時注意工作環(huán)境安全與衛(wèi)生設施,,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
第八十二條 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及衛(wèi)生諸規(guī)定,以保護公司及個人安全,。
二 ,、人事作業(yè)程序
□ 前 言
第一條 依據本公司辦事細則第十九條規(guī)定辦理。
第二條 為使本公司人事作業(yè)正軌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況下,,使本公司人事統(tǒng)一,、脈絡一貫,并加強人事部門與各部門間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程序,。
□ 主 辦
第三條 人事作業(yè)負責單位隸屬于管理部(科),,設科長一人,承上級之命,,負責下列全盤人事業(yè)務,。
(一)依據公司業(yè)務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責劃分的改進方案,。
(二)配合公司經營目標,,依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擬訂人力資源發(fā)展計劃及人員編制數額,,并根據人力發(fā)展計劃,,籌劃各項教育及訓練。
(三)設計,、推行及改進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yè)流程,,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四)經與各單位主管會商,,擬定每一職位的工作標準及其所需資格,、條件,以求適才適所,。
(五)依生活水準,、薪資市場情況及公司政策,建議研訂合理的員工待遇,。
(六)制定各項員工福利與工作安全措施,,并維持員工與公司間和諧關系。
第四條 人事科另設專員及辦事員各若干名,,分別負責下列工作
(一)專員:
2.業(yè)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yè)規(guī)定及工作要求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yè)人員輔導作業(yè)。
(二)在職訓練: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相互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三)專業(yè)訓練:視生產或業(yè)務需要,,遴選優(yōu)秀干部至各職業(yè)訓練機構相關班次,接受專業(yè)訓練,,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作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學術技能,使利于任務的完成,。
□ 遷 調
第五十八條 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九條 各單位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六十條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后,,單位主管應于7日內,,一般員工應于5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六十一條 員工調職,,如駐地遠者,可比照出差規(guī)定支給差旅費,,其隨行直系眷屬,,可憑乘車證明支給交通費。
第六十二條 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遣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適員暫行代理,。
□ 留職停薪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簽請留職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請核準者,。
第六十四條 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但經公司總經理特準者除外。
第六十五條 留職停薪期間年資不計,,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條 留職停薪期滿后未辦理復職者,,視為離職,。
第六十七條 員工于留職停薪期間擅就他職經查明屬實者,予以免職,。
□ 福 利
第六十八條 本公司為安定員工生活,,增進員工福利,特設立員工福利委員會(規(guī)章另定),,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九條 員工婚喪、住院,,致贈禮金,、奠儀或慰問金,其給與標準另訂,。
第七十條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發(fā)給員工年終獎金,員工在同一年度內所有功過經抵銷后,增減其年終獎金。
□ 保 險
第七十一條 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于雇用時由人事單位辦理,。
第七十二條 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后,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 撫 恤
第七十三條 員工因公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勞保局申請給付,,始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輔助事宜悉依勞工保險有關規(guī)定予以補償。
□ 退 休
第七十四條 員工退休,,依勞工基準法工人退休規(guī)則及有關規(guī)定辦理(辦法另訂),。
□ 資 遣
第七十五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資遣:
(一)停業(yè)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yè)務緊縮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yè)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勞工對于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七十六條 員工資遣先后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低者,。
(二)曾受懲誡者較未受懲誡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務3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務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條 員工接到前條通知后,為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工作時間,,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如未能依照前條規(guī)定通知而即時終止雇用者,,依前條規(guī)定預告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如經預告,發(fā)給預告期間工資,。
第七十九條 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資遣論。
第八十條 員工資遣,,依下列規(guī)定發(fā)給資遣費:
(一)在公司連續(xù)服務每滿1年者,,發(fā)給相當于1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資滿3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發(fā)相當于10天本薪的資遣費,,但剩余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給予,,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 安全與衛(wèi)生
第八十一條 本公司各單位應隨時注意工作環(huán)境安全與衛(wèi)生設施,,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
第八十二條 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及衛(wèi)生諸規(guī)定,以保護公司及個人安全,。
二 ,、人事作業(yè)程序
□ 前 言
第一條 依據本公司辦事細則第十九條規(guī)定辦理。
第二條 為使本公司人事作業(yè)正軌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況下,,使本公司人事統(tǒng)一,、脈絡一貫,并加強人事部門與各部門間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程序,。
□ 主 辦
第三條 人事作業(yè)負責單位隸屬于管理部(科),,設科長一人,承上級之命,,負責下列全盤人事業(yè)務,。
(一)依據公司業(yè)務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責劃分的改進方案,。
(二)配合公司經營目標,,依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擬訂人力資源發(fā)展計劃及人員編制數額,,并根據人力發(fā)展計劃,,籌劃各項教育及訓練。
(三)設計,、推行及改進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yè)流程,,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四)經與各單位主管會商,,擬定每一職位的工作標準及其所需資格,、條件,以求適才適所,。
(五)依生活水準,、薪資市場情況及公司政策,建議研訂合理的員工待遇,。
(六)制定各項員工福利與工作安全措施,,并維持員工與公司間和諧關系。
第四條 人事科另設專員及辦事員各若干名,,分別負責下列工作
(一)專員:
1.行政公文處理,;
2.員工征信調查及對保工作;
3.招募行政工作,;
4.考績行政工作,。
(二)辦事員:
1.資料檔案管理;
2.勞保行政工作,;
3.考勤行政工作,。
第五條 人事科組織關系
(一)受秘書處主任指揮及監(jiān)督,并向其直接報告,。
(二)以誠懇友善態(tài)度與其他單位協調,、聯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關本單位工作的詢問,、
質疑予以解答,。
(三)在權限內督導各部門有關人事事宜。
(四)為達成本單位的任務,,與其他有關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聯絡,。
□ 組 織
第六條 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務與目標,而將應處理的工作做適當分配安排,,對所有員工有效運用,,制定本公司“組織系統(tǒng)表”,并視情況每年定期檢查修訂,。
□ 體 制
第七條 區(qū)分組織中縱的性質與橫的程度及其交錯的結構體制,,據此而設定本公司“職
位(等)及職稱配置表”作為人事管理基礎,。
□ 工作分析
第八條 公司確立組織體制及人事措施實行前,須將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行政的依據。
□ 分層負責
第九條 為明確劃分各層人員的人事權責,,擬定“人事權限劃分表”,,表中所列的權責,各層人員均應確實負責辦理,,不得借詞推諉,,實施時如遇困難或特別事情發(fā)生,應向上一
級人員請示后予以處理,。
□ 編 制
第十條 本公司為推行業(yè)務及基于人事預算控制,,對各部門可設職稱及可用員額予以規(guī)定,訂立各單位“員額編制表”并視情況每年定期檢查修訂,。
□ 人力控制
第十一條 根據編制,,本公司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適職與否,、流動率,、缺
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確、客觀的檢查建議,,作為人事科研訂人力計劃,,辦理開拓人力來源的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人員撥補申請作業(yè)程序如下
(一)各單位如須增補人員,,先至人事科領取“人員撥補申請單”填妥后,,匯人事科辦理。
(二)人事科接到申請單后,,應調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內,其需要時機是否恰當等問題,。
(三)人事科調查后,,即就申請人員的來源做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核準后,,根據指
示辦理招募預備工作,。
(四)人員撥補申請單經批示完畢后,均應轉回申請單位,,人事科憑副本辦理,。
□ 招募甄試
第十三條 人員招募作業(yè)程序如下
(一)人事科收集人員撥補申請單至一定時期,,即行擬訂招募計劃,,內容包括下列項目:
1.招募職位名稱及名額,;
2.資格條件限制;
3.職位預算薪金,;
4.預定任用日期,;
5.通報稿或登報稿(訴求方式)擬具;
6.資料審核方式及辦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試方式及時程安排(含面談主管安排),;
8.場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準備事項(通知單,、海報、公司宣傳資料等),。
(二)訴求:即將招募消息告訴大眾及求職人,,如下:
1.登報征求:先擬廣告稿,估計刊登費,,決定刊登何報,、何時,然后聯絡報社,。
2.同仁推薦:以海報或公告方式進行,。
(三)應征信處理:
1.訴求消息發(fā)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fā)出“初
試通知單”及“甄選報名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2.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應給予退件,。為了給社會
大眾一個好的印象,對所有未錄取者發(fā)出“謝函”也是應有的禮貌,。
(四)甄試:新進人員甄選考試分筆試及面談,。
1.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yè)測驗(由申請單位擬訂試題);
(2)定向測驗,;
(3)領導能力測驗(適合干部級),;
(4)智力測驗。
2.面談:由申請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權限主管分別或共同面談,面談時應注意
:
(1)要盡量使應征人員感到親切,、自然,、輕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問題點;
(3)要了解自己要告訴對方的問題,;
(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將口試結果隨時記錄于“面談記錄表”。
3.如初次面談不夠周詳,,無法做有效參考,,可再發(fā)出“復談通知單”,再次安排約談,。
(五)背景調查:
經甄試合格,,初步決定的人選,視情況應做有效的背景調查,。
(六)結果評定:
經評定未錄取人員,,先發(fā)出謝函通知,將其資料歸入儲備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
經評定錄取人員,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會商進用日期后發(fā)給“報到通知單”,,并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七)注意事項:
應征資料的處理及背景調查時應尊重應征人的個人隱私權,注意保密工作,。
□ 任 用
第十四條 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科依據甄選報名單發(fā)給“報到通知單”,請他于報
到時攜帶下列資料:
(一)保證書,;
(二)服務自愿書,;
(三)員工資料卡;
(四)相片六張,;
(五)戶籍謄本,;
(六)身份證復印件;
(七)體檢表,;
(八)扶養(yǎng)親屬申報表,;
(九)學歷證件復印件。
(以上應繳資料視情況可增減)
第十五條 干部人員任用,,視情況可發(fā)給“聘任書”,。
第十六條 新進人員于報到日,人事科即發(fā)給“報到程序單”,,并檢收其應繳資料,,若
資料不全,應限期補辦,,否則首月薪資可暫扣發(fā),。
第十七條 人事科隨后應親切有禮地引導新進人員依報到程序單上的順序,,
逐項協助辦理下列:
(一)領取員工手冊及識別證;
(二)制考勤卡并解釋使用,;
(三)領制服及制服卡(總務科主辦);
(四)領儲物柜鎖匙(總務科主辦),;
(五)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請單”;
(六)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七)視情況引導參觀各單位及安排職前訓練,。
第十八條 前條逐項辦理完畢后,人事科即填制“新進人員簡介及到職通知”,,引導新進人員向單位主管報到,,由單位主管收存到職通知后依“職前介紹表”逐項予說明,并于報到程序單上簽章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員報到完畢,。
第十九條 人事科依據報到程序單隨后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填“人員異動記錄簿”。
(二)登記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員狀況表”,。
(三)干部人員發(fā)布“干部到職通報”,。
(四)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五)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核薪,。
(六)收齊報到應繳資料(扶養(yǎng)親屬申報表轉會計科)連同甄選報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
編號列管,。
□ 對 保
第二十條 新進人員報到上班后,,應實施第一次對保,以后每年度視必要復對一次,,并予記錄,。
第二十一條 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
第二十二條 被保人如無故離職,,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fā)出“保證責任催告函”。
第二十三條 有關對保作業(yè),,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 試 用
第二十四條 新進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作業(yè)員為40天),屆滿前一周由人事單位提供“
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員),、乙(一般人員)兩種,并登記被考核人試用期間出勤資料,,依人事權限劃分表順序,,逐級考核,。
第二十五條 人事單位根據考核表發(fā)給“試用期滿通知”。
第二十六條 人事單位發(fā)出試用期滿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別辦理下列事項:
(一)試用不合格者,另發(fā)給通知單,。
(二)調(升)職者,,由人事單位辦理異動作業(yè)。
(三)薪資變更者,,由人事單位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薪,。
第二十七條 前條辦理完畢后,考核表應歸入個人資料袋中,。
第二十八條 新進人員在試用期中,,表現不合要求,單位主管認為有必要停
止試用時,,可立即提前辦理考核,,并簽人事異動申請單,報請權限主管核定停止試用,。
□ 異 動
第二十九條 晉升(升職,、升等、升級)及降級
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辦理臨時考核,,轉人事單位簽注意見后,,呈權限主
管批示。
第三十條 調職
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單位簽注意
見后,,呈權限主管核定。
第三十一條 未批準的升,、降,、調申請單退回申請單位。經批準的申請單則
由人事科依據發(fā)布“人事異動通知”,,副本抄送申請單位及本人,,并限期辦理業(yè)務移交
手續(xù),履任新職,。若職稱異動或單位異動,,副本應抄發(fā)會計單位,通知變更薪資名冊,。
第三十二條 經批準異動案件,,涉及調整薪資者,人事科應根據人事異動
申請單批示,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薪,,呈核后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三十三條 資遣
(一)凡符合于資遣規(guī)定者,由人事主管與單位主管商定后填寫人事異動申請
單簽注原因轉呈總經理核準,,然后發(fā)給“資遣通知單”(副本抄送會計單位核發(fā)資遣費) 及“離職通知單”通知辦理離職手續(xù),,辦妥后始可發(fā)給資遣費。
(二)資遣作業(yè)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 留職停薪
(一)人員有留職停薪的需要時,,可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并經人事主管調查符合
留職停薪申請規(guī)定后,轉呈總經理核準發(fā)給“留職停薪通知單”及離職通知單,,通知辦理離職手續(xù)。
(二)留職停薪期滿時,,當事人應到公司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申請復職或延長期限,,凡未
辦理者,視同免職,。
(三)留職停薪人員,,概不保留底缺,申請復職時,,如原服務單位無缺額或業(yè)務上已無需
要時,,則不準復職,視同免職,。
(四)留職停薪作業(yè)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免職
(一)凡合于免職規(guī)定者,可由單位主管或人事科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會簽意見后,,呈總
經理核準,,發(fā)給離職通知單通知辦理離職手續(xù)并核發(fā)薪資。
(二)免職申請應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經批準離職案件,,人事科應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停薪,轉會計科作業(yè),。
第三十七條 人事單位應依據人事異動申請表逐日整理辦理下列工作:
(一)填入人員異動記錄簿內,。
(二)登記于個人資料卡內(離職人員,其資料應予歸檔另行保管),。
(三)修正人事單位管理人員狀況表,。
□ 請 假
第三十八條 員工因故請假,應至人事科領取個人專用請假卡,,依人事權限劃分表逐級
呈核,,再轉回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
第三十九條 休假作業(yè)應另參照休假辦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 考 勤
第四十條 本公司除特定人員外,,均須于警衛(wèi)室設置打卡單,。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主管應于月終前將下月份本單位工作時間表送人事科備查;人事科
收集各單位一級主管干部人員出勤時間表呈總經理核閱,。(如非輪班人員,,每月工作時間固定者不必再排時間)
第四十二條 如需變更出勤與輪休時間,或補充新進人員出勤時間,,應填“出勤時間調整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登記備查,。
第四十三條 員工因故延長上班時間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單位領取“加班報告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查核并登記于考勤表上,。
第四十四條 員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應填寫“公出單”送單位一級主管核準后,交警衛(wèi)室登記,。
第四十五條 一級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報備,或于辦公室交代去處,,聯絡方法,,并于警衛(wèi)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下班,,則由人事單位依據警衛(wèi)室出入登記簿記錄給予簽證,。
第四十六條 因公而未打卡,應報備人事單位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加蓋公章,。
第四十七條 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證明單呈一級主管簽證,,若舉證有據,,單位主管得予簽明,視早退一次處分,,若無法舉證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則視未打卡一次處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證明單者一律以曠工論。
第四十八條 人事單位應于每日檢視考勤表,,遇異常狀況或違規(guī)事情,,應即主動簽辦,并與單位主管聯絡,。
第四十九條 員工出勤情況,,人事單位應于每月終了后,,編制統(tǒng)計表各兩份,一份送會計單位核計薪資加扣,,一份公布,,限三日內接受更正申請。
(一)缺勤統(tǒng)計表,。
(二)全勤人員名單,。
(三)加班(勤)統(tǒng)計表。
(四)值夜人員統(tǒng)計表,。
第五十條 人事單位應建立每一員工一份年度考勤統(tǒng)計表(印于個人資料卡中),,逐月依
據考勤表予以登錄,經登錄后考勤表即可銷毀作廢,。
第五十一條 每一年度終了,,人事單位應即依據年度考勤統(tǒng)計表,統(tǒng)計是否有未休完特別假的人員,,予以計入十二月份加班統(tǒng)計表內,,換發(fā)薪金。
第五十二條 每一年度終了后,,人事單位應即調查編制翌年度享有特別假人員名單,,予以造冊呈準后公布實施,。
第五十三條 有關考勤作業(yè),,請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則”有關規(guī)定辦理。
□ 出 差
第五十四條 員工因公出差,,應至人事單位領取“出差申請單”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得向會計單位申請預支差旅費)并轉人事單位備查,。
第五十五條 出差完畢三天內,須據實填寫旅費報告表連同各項單據,,一并呈報核銷,。
第五十六條 出差作業(yè),應參照“出差辦法”規(guī)定辦理,。
□ 獎 懲
第五十七條 員工遇有功過獎懲時,,可由建議人填報“獎懲建議申請單”
公文,先由人事單位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核定,。
第五十八條 人事單位根據核準獎懲建議申請單發(fā)布“獎懲通知單”公文,副本抄送本人單位及本人知照,,另一份送會計單位加扣薪資,。
第五十九條 人事單位應按月將人事獎懲通知單登錄于個人資料卡內。
第六十條 獎懲作業(yè)應另參照“獎懲辦法”規(guī)定辦理,。
□ 考 績
第六十一條 考績分年度考績與臨時考績兩種,,其處理程序如下:
(一)年度考績
每年度終了由人事單位提供考核表,分甲、乙兩種,,并予登記年度出勤資料,、獎懲資料
后依人事權限劃分表,逐級考評核定等級,,作為年終獎金發(fā)放及定期晉級的參考依據,。
(二)臨時考績
為申請升降職,應附辦理臨時考績,,以作上級批示決策參考依據,。
第六十二條 考績表辦理完畢,存于個人資料袋內,,并予以登錄,。
第六十三條 考績作業(yè)應另參照“考績辦法”規(guī)定辦理。
□ 薪 資
第六十四條 人事單位應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職的新進人員甄選報名單,,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核薪,,并由單位主管簽署,轉呈總經理核定,,再登錄于“薪資名冊”后,,再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六十五條 人事單位應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調薪的人事異動申請單及考核表,,
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薪抄錄,,由人事主管審核簽章后與單位主管會簽,登記于薪資名冊,,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六十六條 經批準離職案件,人事單位應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審核簽章,,登錄于薪資名冊后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六十七條 核薪與調薪案件于歸檔前,,應登錄于個人資料卡內,。
第六十八條 除人事單位應備一份全公司人員薪資名冊外,各一級單位亦應備一份所屬人員薪資名冊,。
第六十九條 薪資作業(yè)應另參照職薪辦法中職薪等級表及有關規(guī)定辦理,。
□ 訓 練
第七十條 職前訓練
新進人員于報到后,人事單位應辦理以下職前教育:
(一)介紹公司沿革,、經營方針,、工作環(huán)境;
(二)簡介各部門組織,、職責,、作業(yè)狀況,;
(三)出勤規(guī)定及注意事項;
(四)介紹各部門辦公室及主管,。
第七十一條 在職訓練
(一)人事單位于年度開始,,依所需訓練目標、對象,、課程,、教材、預算,,擬訂訓練計劃,。
(二)人事單位于訓練期中,應嚴予考核,。
(三)員工于接受訓練后,,視需要提出心得報告,成績優(yōu)劣列入考核依據,。
第七十二條 專業(yè)訓練
(一)專業(yè)知識,,視必要可辦理專案訓練。
(二)搜集專業(yè)報導或講座教材,,印發(fā)給每位員工,。
(三)各一級主管可自行申請或由公司指派參加國內外各種訓練機構舉辦的講座、觀摩,、
訓練,。
第七十三條 訓練作業(yè)應另參照“訓練辦法”規(guī)定辦理。
□ 辭 職
第七十四條 正式任用的員工如感工作不適或其他原因想辭職,,應于15天前提出辭職申請書,,由單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簽具意見后,,呈總經理核準,,再轉回人事單位,人事單位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停薪,,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七十五條 人事單位依據辭職申請書發(fā)給“離職通知單”,通知本人于奉準離職日當天下班前依離職通知單上應辦理事項,,逐項辦理移交,,辦理完畢后,由人事主管審核無訛后,,并簽章轉會計單位核計當月薪資(除特準外,,均于下次發(fā)薪日發(fā)給)。
第七十六條 人事單位根據離職通知單于當日即行辦理下列事項:
(一)登記于人員異動記錄簿內,。
(二)注銷人事單位控制的人員狀況表內登記,。
(三)登記個人資料卡,,注銷個人資料檔案。
第七十七條 人事主管視情況應約談離職人員,,并將面談結果填入離職人員面談記錄檔案,,以作為人事流動率檢查參考。
□ 退 休
第七十八條 人員屬退休年限,,由人事單位填寫“退休申請單”公文,,詳填理由及會簽單位主管意見后,呈總經理核準,,發(fā)給“退休通知單”,,副本轉會計單位核發(fā)退休金。
第七十九條 經核準退休人員,,于奉準退休日,,應領取“離職通知單”逐項辦妥離職手續(xù)后,始發(fā)給退休金,。
第八十條 人事單位憑退休通知單及離職通知單,,應辦理事項參照第七十六條辦理。
第八十一條 人員退休,,應另參照“退休辦法”規(guī)定辦理,。
□ 撫 恤
第八十二條 人員因公死亡者,由人事單位填寫“撫恤申請單”公文,,呈總經理核準,,副本抄送會計單位核發(fā)撫恤金。
第八十三條 死亡員工家屬由人事單位會同辦理離職手續(xù),,并填具“申請撫恤金保證書”后,,始得領取撫恤金,,人事單位參照第七十六條辦理有關事宜。
□ 移 交
第八十四條 各級主管人員及業(yè)務承辦人員因故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公物及經辦事務逐件列具清冊,,在監(jiān)交人監(jiān)督下點交接任的人員,,并會同接任人員提出移交報告書,。
第八十五條 移交時應造清冊名稱如下
(一)印章戳記清冊,。
(二)所屬人員薪資單冊,。
(三)未辦或未了重要案件目錄,。
(四)保管文卷目錄,。
(五)職責事務目錄。
(六)上級指定專案移交事項清冊,。
(七)保管圖書清冊。
□ 申請福利金
第八十六條 員工符合福利金申請條件者,至人事單位填寫“福利金申請單”公文,,由
人事單位簽注意見,,呈總經理核準后,,副本抄發(fā)會計單位發(fā)給福利金,。
第八十七條 福利金申請應另參照“福利辦法”規(guī)定辦理,。
□ 申請宿舍
第八十八條 新進員工或現有員工若需要住宿舍,,可到人事單位填寫住宿申請單申請配住,,由人事單位簽注意見后,,轉總務單位辦理。
□ 參加工會
第八十九條〖HT〗 新進人員于報到日時,,人事單位應視其任職單位詢問是否參加工會
并給予解釋辦理。
第九十條 人事單位應每月統(tǒng)計列冊個人應繳會費,,轉會計單位代從薪資內扣繳,。
□ 勞工保險
第九十一條 人員于報到日時,由人事單位登記辦理投加保,,生效日以到職日為準,。
第九十二條 人員于退職日當天,人事單位應即辦理退保,。
第九十三條 投保薪資因調整薪資或其他因素而變動時,,應由人事單位填報“投保薪資
調整單”。
第九十四條 人事單位應保管勞保局每月寄來的勞保門診單,,當員工有需要時,,可持私
章索取。
第九十五條 員工勞保個人資料應立冊登錄備查,。
第九十六條 人事單位應每月統(tǒng)計列冊個人負擔保費,轉會計單位從薪資內扣繳。
□ 資料管理
第九十七條 各種人事命令、通知公布一周后,連同該案核準憑證(申請單或簽呈)合并歸檔,。
第九十八條 每月初依據人員異動記錄簿編制“人事異動月報表”,,呈核閱后,,列入人事流動率檢查依據,。
第九十九條 人事單位應于每月10日編制各主管名冊,,送守衛(wèi)或總機備查(如未異動可具文報備)。
第一○○條 員工若有需要“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可至人事單位說明申請理由,,由經辦人填寫證明,轉秘書室蓋印,。
第一○一條 人事單位應備檔案包括下列:
(一)人事異動案。
(二)人事獎懲案,。
(三)人事考績案,。
(四)人事訓練案,。
(五)人事規(guī)章案,。
(六)人事勤務案,。
(七)人事表報案,。
(八)福利案,。
(九)文康活動案,。
(十)涉外事件案。
(十一)收發(fā)文登記簿,。
□ 其 他
第一○二條 本作業(yè)程序,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有關規(guī)定辦理,如有疑義,,可由人事單位主管解釋運用,,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補充修正,。
第一○三條 本作業(yè)程序承奉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事務處理準則
□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事細則依照本公司組織規(guī)程制定,。
第二條 本公司一般業(yè)務行政管理,悉依本細則規(guī)定辦理,,其未經規(guī)定事項,,適用有關
作業(yè)程序。
□ 分層負責
第三條 為提高工作效率,,嚴密管理業(yè)務與行政,,實施分層負責辦法,特劃分各級主管職責,,借以處理該管業(yè)務。
第四條 總經理職責:
依據有關規(guī)定,,承董事會決議,、董事長之命,指揮督率所屬單位人員,,管理本公司全盤
業(yè)務。
第五條 秘書室總經理特別助理職責:
(一)對于個案研究分析與可行性方案擬議,。
(二)本公司重大興革事項建議。
(三)協助總經理處理公司重要業(yè)務或特定業(yè)務,。
第六條 秘書室總經理執(zhí)行秘書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處理公司公文行政作業(yè)事項,。
(二)文稿的撰擬、繕校,、翻譯與檔卷保管事項,。
(三)公司會報議程編排及法律事務聯絡。
(四)協助總經理追蹤,、查催各單位應辦事項。
第七條 秘書室專案工作人員職責(簡稱專員):
(一)執(zhí)行總經理交辦專案的研究,、企劃、分析,、調整。
(二)必要時可應各單位主管申請或總經理指派,,對各單位主管提供建議或技術支援。
第八條 室,、部,、組(科)第一級主管職責:
(一)承總經理之命或副總經理指示,負責處理職責有關各項業(yè)務,。
(二)業(yè)務范圍內各項規(guī)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擬議,。
(三)業(yè)務范圍內工作進度,、業(yè)務績效及其利弊興革的報告與建議,。
(四)對所屬人員(含配屬)的工作績效與生活行為考評。
(五)審核有關作業(yè)文件,,視其性質內容,決定初步處理方式,,并對所屬人員提示要求,。
(六)業(yè)務范圍內緊急事件權宜處理或立即轉呈核示等。
(七)業(yè)務內涉及其他單位的協調聯系,。
(八)向總經理提供政策性建議。
(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級單位名義行文范圍:
1.處理要點已經簽奉核準,按照規(guī)定程序具備手續(xù),,其業(yè)務內不涉及其他單位職責,。
2.研究計劃方案,撰述工作報告所需資料的搜集或其意見的征詢,。
3.查催該業(yè)務有關文書報表。
4.其他規(guī)章所示授權該室,、部,、組(科)自行處理的文件。
第九條 各單位二級主管或專案工作人員職責:
(一)依據作業(yè)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級主管指示,,處理該單位經常業(yè)務,。
(二)工作范圍內作業(yè)程序的研擬,。
(三)妥善分配所屬及配屬人員工作,并確實督導達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勤惰與工作成果,。
(四)擇擬簽稿,并就所屬人員簽擬作業(yè)內容,、引用規(guī)章體例,、措辭等,審閱是否詳實周妥,。
(五)業(yè)務內有關各項應用資料搜集,、匯總、分析,。
(六)業(yè)務內定期作業(yè)報告統(tǒng)計資料編制,。
(七)業(yè)務范圍內重要工作動態(tài)核簽。
(八)主管業(yè)務的檢查改進與研究發(fā)展,。
□ 業(yè)務分工
第十條 為明確劃分各單位業(yè)務權責,,分別制定下面條例。
第十一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公文處理程序的擬訂與實施事項,。
(二)公文的收發(fā),、登記、編號及分送事項,。
(三)文稿的撰擬,、繕校、翻譯,、封發(fā)與檔卷保管事項,。
(四)公文查催與追蹤事項。
(五)公司會報議程的編排及記錄印發(fā)保管事項,。
(六)各項通知撰擬協調事項,。
(七)董事會有關文書處理,會議程序編排,,記錄印發(fā)保管事項,。
(八)綜合性計劃、報告撰擬事項,。
(九)有關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項,。
(十)法律事務聯絡處理。
(十一)公司重要合同保管與聯系及條文增刪修改的建議事項,。
(十二)公司大事紀要匯總記載,。
(十三)專案研究、調查、計劃的建議處理事項,。
(十四)秘書業(yè)務及一般性公共關系,。
(十五)圖書、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
(十六)與顧問聯系協調事項,。
(十七)總經理臨時交辦事項的協調處理,。
第十二條 財務室負責下列事項:
(一)財務管理與會計制度的研究、設計,。
(二)年度預算的擬訂,、執(zhí)行。
(三)財務計劃的擬訂,、執(zhí)行及控制,。
(四)年度預算的匯編、控制及執(zhí)行分析,。
(五)會計憑證的編制,、審核及保管。
(六)會計帳冊的登記,、處理與保管,。
(七)稅務會計事項的處理。
(八)成本的計算及分析,。
(九)結算及決算報告的編制,。
(十)帳目及存貨的盤查。
(十一)應收帳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項,。
第十三條 本公司管理部分設行政科,、電腦科負責下列事項:
(一)資產管理事項。
(二)電腦化內部檔案系統(tǒng)作業(yè)事項,。
(三)人事、庶務的企劃及管理事項,。
(四)每天財務收支管理事項,。
(五)本公司行政事務注意事項。
第十四條 本公司于××市設立營業(yè)所,,為市場經營單位,,設置經理一名,秉承總經理
之命,,負責單位工作的推行,,必要時可設置副經理給予協助。
第十五條 營業(yè)所分設營業(yè)科,、開發(fā)科和業(yè)務科,,分別管理:
(一)開發(fā)客戶的計劃及其實施,。
(二)客戶訂單的接洽、估價及其聯絡事項,。
(三)客戶訂單作業(yè),、設計完稿的處理聯絡事項。
(四)客戶訂單印刷及運送處理事項,。
(五)客戶貨款收繳及催收事項,。
(六)客戶間的聯絡及維持長期關系所必須注意的處理事宜。
(七)同業(yè)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饋給公司,。
(八)達成業(yè)務目標是一切努力的最終目標。
第十六條 本公司在××工業(yè)區(qū)設立生產事業(yè)單位,,設置廠長一名,,秉承總經理之命,負責印刷業(yè)務,,必要時可設副廠長協助,。
第十七條 廠務部分設總務科、制版科,、印刷科,、廠務科。
(一)總務科(分設儲運組,、安全組,、庶務組)
1.關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運輸事項。
2.關于廠區(qū)人員,、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項,。
3.關于廠內安全衛(wèi)生事項的維護。
4.關于員工伙食的供應事項,。
5.關于廠區(qū)庶務工作的處理事項,。
(二)制版科(分設打字組、劃稿組,、制版組)
1.根據印刷訂單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
2.根據完稿制成分色版,。
(三)印刷科(分設合版組,、主機組、追印組,、裝訂組,、包裝組)
1.印刷設備的維護及清洗。
2.印刷工作的進行。
3.印刷成品的裝訂及包裝工作,。
(四)廠務科
1.廠區(qū)人事管理事項,。
2.廠區(qū)原料的采購事項。
3.生產計劃的協調及管理工作,。
4.成品質量監(jiān)督的管理事項,。
5.零用金的管理事項。
□ 服務守則
第十八條 各級工作人員應遵守的規(guī)定:
(一)恪守員工服務準則,。
(二)各級工作人員對該部門業(yè)務有關的作業(yè)規(guī)定,、專業(yè)知識決定其業(yè)務的發(fā)展,所以應
力求充分了解,,并須經常研習,。
(三)各級工作人員均應遵照本公司各種規(guī)定與要求,根據上級指定分配的工作與職責,,接受上級指導,,達成任務,同時尊重同事的職責,,本著分工合作精神,,互為聯系,力求配合,。
(四)各級工作人員處理公司業(yè)務,,選擬文稿應注意下列要點:
1.處理具體事務必須全面了解情況。
2.提供建議,、意見必須確實可行,。
3.各項要求必須貫徹始終。
4.人力,、財力必須合理運用,。
5.觀察評判必須公正客觀。
6.稱謂,、數字必須準確無誤,。
7.確保業(yè)務機密。
8.不得積壓公務,。
9.善盡職責,,防止一切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及損害。
10.對每一問題多加思考,,努力貢獻智能。
11.維護公司權責與榮譽,。
(五)各級工作人員對于該部門業(yè)務研究處理,,應有自己的處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
規(guī)定欠明,,不能自行決定外,,不得事事呈請上級核示,希冀推諉責任,。
(六)各級工作人員差假外出,,必須覓妥代理人或由該部門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間的
職權行使,,應由代理人負責,。
(七)各級工作人員,均應按照規(guī)定工作時間到達工作場所,,公務閑暇時自行研習業(yè)務有
關書刊,,不得有影響公眾觀瞻及妨礙他人工作的不當行為。
(八)服務成績優(yōu)異者或違反以上守則規(guī)定者,,應由主管部門查證事實,,分別視其情節(jié)輕
重,依據人事規(guī)定,,給予獎勵或懲處,。
□ 綜合核實
第十九條 各單位負責的各項業(yè)務,均應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作業(yè)流程等分別制定管理規(guī)章,、業(yè)務范圍、工作程序等呈準施行,,作為該單位處理業(yè)務的準則,。
第二十條 各級工作人員,應就該部門主管交付的任務,,按照有關規(guī)定,,具述職責內容
(工作說明書)送請人事部門詳鑒查核,以專責成,。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為謀業(yè)務行政的興革,、改進及經營事業(yè)的發(fā)展,可視個別事實需要,,臨時指定人員設置小組或委員會,,待相關工作結束,即行解散,。
□ 聯系協調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為檢查研議經常業(yè)務,,得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主管及有關人員舉行會報及業(yè)務會報,,會報決定事項應嚴格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有關室,、部,、組(科)定期或業(yè)務會報比照辦理,但會報決定事項關系到業(yè)務成敗的,,仍須簽報上級核準辦理,。
四、人事管理制度
□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
卸、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
皆按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
□ 聘 用
第一條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
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 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yè)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tǒng)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
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
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
能聘用:
(一)司機 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 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 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 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試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
式員工,。
第二條 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 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5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
□ 保 證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
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xù)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xù)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guī)約執(zhí)行,。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 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 有正當職業(yè),,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jiān)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
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 保證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
更正,。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
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 保證人如因故欲退�,;蛞蚱渌鹿蕟适浔WC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
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
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 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
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6個月內未發(fā)現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保證書
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 職務任免
第一條 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 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項目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
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 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部門填發(fā)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 職務委派經核定后準支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 遷 調
第一條 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
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 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
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 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單位主管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
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
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
5日為限。
第四條 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
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家具的運費,,可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 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xù),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
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 解 職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當然解職”得依規(guī)定給恤。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奉核準
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一級單位主管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 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換保停職者,,自停職日起15天內未辦妥換保手續(xù)者,,予以免職或解雇。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訴或判決無罪
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 本公司因實際業(yè)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 服 務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
核辦,。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
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或兼任公司以外
的職務,,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執(zhí)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處理業(yè)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
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tài)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
行為,。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搬弄是
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情事,。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
訂,。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辦法規(guī)定辦理,加班管理辦法
另訂,。
□ 交卸手續(xù)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員交卸,。
(二)經管人員交卸。
第二條 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
人員,。
第三條 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單位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 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 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
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
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第七條 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 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日將本章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 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
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 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
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
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
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 請假休假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yè)務需
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節(jié),;
3.婦女節(jié)(限女性);
4.勞動節(jié),;
5.國慶節(jié),。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第二條 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二)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yǎng)者應具特約醫(yī)院或公立醫(y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三)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四)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8星期,;小產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個月,,辦獨生子女手續(xù)再加3個月,;
2.配偶分娩可請假1天。
(五)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喪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六)公假 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的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
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七)特別假 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第三條 前條各款假期內的薪津照常支給,。
第四條 第二條各條款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協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三)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因執(zhí)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
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guī)定命令退休,。
第六條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事假愈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一)病假愈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津,。
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yǎng),,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
發(fā)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
請假手續(xù)。未辦妥請假手續(xù),,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xù)假或雖行續(xù)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
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津。
第十一條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
假。
第十二條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第十三條 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所請各假如發(fā)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
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 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 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xù)辦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
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代理人,,
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
間,,因業(yè)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fā)獎金,。
第十七條 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
□ 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于節(jié)假日及每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
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fā)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jiān)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人;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wèi)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guī)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8時止,。
第三條 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
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地方,。
第四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guī)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xù)執(zhí)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
,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 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fā)生可先進行處理,,事后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
,,應立即呈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 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 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具值班報告表,,于交班時送主管領導轉呈
核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 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jié)給予嘉獎,。
第九條 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jié)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 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理并呈準。
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 考 核
第一條 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一)試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guī)劃規(guī)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
用人員考核,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如試用單位認為必要延長試用時間或改其派他單位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jié),,呈報經理或主任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三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員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tài)度,、學識隨時嚴正考核,,其有特殊
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主管人事人員,,對于員工假勤獎懲應統(tǒng)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并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舉行,,但經決議無必要時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單位主管應參考平時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
核表密送復審,。
第二條 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加考核,。
(一)試用人員;
(二)復職未滿3個月或留職停薪者,。
第四條 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
人員名冊報備,。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年中,、年終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態(tài)度,、學識、勤惰等項目,,
并可各分細目,,以各細目分數評定(每項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條 考核成績分優(yōu),、甲,、乙、丙等四級,。
第七條 年中,、年終考核分初考、復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
第八條 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
第九條 年中,、年終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yōu)等,。
(一)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規(guī)則請假辦法規(guī)定日數者;
(二)曠工日數達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記過以上處分未經抵銷者,。
第十條 年終獎金的加發(fā)與減發(fā)。
(一)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發(fā)年終獎金:
1.嘉獎一次加發(fā)年終獎金3天,;
2.記功一次加發(fā)年終獎金10天,;
3.記大功一次加發(fā)年終獎金1個月;
4.以上各項嘉獎記功次數依次類推,,加發(fā)年終獎金,。
(二)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減發(fā)年終獎金,。
1.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規(guī)定滿一星期者,,減發(fā)20%,,滿二星期者,減發(fā)40%
,,滿三星期者減發(fā)60%,;
2.記過一次減發(fā)20%;
3.記大過一次減發(fā)60%,;
4.以上各項請假期限及記達次數依次類推,,減發(fā)年終獎金。
第十一條 任職未滿一年者,,其年終獎金按其服務月數比例發(fā)給,。
□ 獎 懲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酌予“獎勵”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yè)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yè)務成績特優(yōu)或有特殊功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huán)境下,,冒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揭發(fā)、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記功”,。
1.對于主辦業(yè)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zhí)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協助第(一)項1至3款人員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yōu)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yè)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fā)生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guī)章,、服務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jié)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得以獎勵,。
第二條 員工的獎勵,以嘉獎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記大功一次,。?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分
別予以懲處,。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雇或免職”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務,,挪用公款,,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4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誡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guī)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項規(guī)章,應予告誡事項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四條 員工的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1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2.員工征信調查及對保工作;
3.招募行政工作,;
4.考績行政工作,。
(二)辦事員:
1.資料檔案管理;
2.勞保行政工作,;
3.考勤行政工作,。
第五條 人事科組織關系
(一)受秘書處主任指揮及監(jiān)督,并向其直接報告,。
(二)以誠懇友善態(tài)度與其他單位協調,、聯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關本單位工作的詢問,、
質疑予以解答,。
(三)在權限內督導各部門有關人事事宜。
(四)為達成本單位的任務,,與其他有關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聯絡,。
□ 組 織
第六條 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務與目標,而將應處理的工作做適當分配安排,,對所有員工有效運用,,制定本公司“組織系統(tǒng)表”,并視情況每年定期檢查修訂,。
□ 體 制
第七條 區(qū)分組織中縱的性質與橫的程度及其交錯的結構體制,,據此而設定本公司“職
位(等)及職稱配置表”作為人事管理基礎,。
□ 工作分析
第八條 公司確立組織體制及人事措施實行前,須將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行政的依據。
□ 分層負責
第九條 為明確劃分各層人員的人事權責,,擬定“人事權限劃分表”,,表中所列的權責,各層人員均應確實負責辦理,,不得借詞推諉,,實施時如遇困難或特別事情發(fā)生,應向上一
級人員請示后予以處理,。
□ 編 制
第十條 本公司為推行業(yè)務及基于人事預算控制,,對各部門可設職稱及可用員額予以規(guī)定,訂立各單位“員額編制表”并視情況每年定期檢查修訂,。
□ 人力控制
第十一條 根據編制,,本公司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適職與否,、流動率,、缺
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確、客觀的檢查建議,,作為人事科研訂人力計劃,,辦理開拓人力來源的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人員撥補申請作業(yè)程序如下
(一)各單位如須增補人員,,先至人事科領取“人員撥補申請單”填妥后,,匯人事科辦理。
(二)人事科接到申請單后,,應調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內,其需要時機是否恰當等問題,。
(三)人事科調查后,,即就申請人員的來源做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核準后,,根據指
示辦理招募預備工作,。
(四)人員撥補申請單經批示完畢后,均應轉回申請單位,,人事科憑副本辦理,。
□ 招募甄試
第十三條 人員招募作業(yè)程序如下
(一)人事科收集人員撥補申請單至一定時期,,即行擬訂招募計劃,,內容包括下列項目:
1.招募職位名稱及名額,;
2.資格條件限制;
3.職位預算薪金,;
4.預定任用日期,;
5.通報稿或登報稿(訴求方式)擬具;
6.資料審核方式及辦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試方式及時程安排(含面談主管安排),;
8.場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準備事項(通知單,、海報、公司宣傳資料等),。
(二)訴求:即將招募消息告訴大眾及求職人,,如下:
1.登報征求:先擬廣告稿,估計刊登費,,決定刊登何報,、何時,然后聯絡報社,。
2.同仁推薦:以海報或公告方式進行,。
(三)應征信處理:
1.訴求消息發(fā)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fā)出“初
試通知單”及“甄選報名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2.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應給予退件,。為了給社會
大眾一個好的印象,對所有未錄取者發(fā)出“謝函”也是應有的禮貌,。
(四)甄試:新進人員甄選考試分筆試及面談,。
1.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yè)測驗(由申請單位擬訂試題);
(2)定向測驗,;
(3)領導能力測驗(適合干部級),;
(4)智力測驗。
2.面談:由申請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權限主管分別或共同面談,面談時應注意
:
(1)要盡量使應征人員感到親切,、自然,、輕松,;
(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問題點;
(3)要了解自己要告訴對方的問題,;
(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將口試結果隨時記錄于“面談記錄表”。
3.如初次面談不夠周詳,,無法做有效參考,,可再發(fā)出“復談通知單”,再次安排約談,。
(五)背景調查:
經甄試合格,,初步決定的人選,視情況應做有效的背景調查,。
(六)結果評定:
經評定未錄取人員,,先發(fā)出謝函通知,將其資料歸入儲備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
經評定錄取人員,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會商進用日期后發(fā)給“報到通知單”,,并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七)注意事項:
應征資料的處理及背景調查時應尊重應征人的個人隱私權,注意保密工作,。
□ 任 用
第十四條 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科依據甄選報名單發(fā)給“報到通知單”,請他于報
到時攜帶下列資料:
(一)保證書,;
(二)服務自愿書,;
(三)員工資料卡;
(四)相片六張,;
(五)戶籍謄本,;
(六)身份證復印件;
(七)體檢表,;
(八)扶養(yǎng)親屬申報表,;
(九)學歷證件復印件。
(以上應繳資料視情況可增減)
第十五條 干部人員任用,,視情況可發(fā)給“聘任書”,。
第十六條 新進人員于報到日,人事科即發(fā)給“報到程序單”,,并檢收其應繳資料,,若
資料不全,應限期補辦,,否則首月薪資可暫扣發(fā),。
第十七條 人事科隨后應親切有禮地引導新進人員依報到程序單上的順序,,
逐項協助辦理下列:
(一)領取員工手冊及識別證;
(二)制考勤卡并解釋使用,;
(三)領制服及制服卡(總務科主辦);
(四)領儲物柜鎖匙(總務科主辦),;
(五)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請單”;
(六)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七)視情況引導參觀各單位及安排職前訓練,。
第十八條 前條逐項辦理完畢后,人事科即填制“新進人員簡介及到職通知”,,引導新進人員向單位主管報到,,由單位主管收存到職通知后依“職前介紹表”逐項予說明,并于報到程序單上簽章交回人事科,,表示人員報到完畢,。
第十九條 人事科依據報到程序單隨后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填“人員異動記錄簿”。
(二)登記人事科管理用的“人員狀況表”,。
(三)干部人員發(fā)布“干部到職通報”,。
(四)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五)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核薪,。
(六)收齊報到應繳資料(扶養(yǎng)親屬申報表轉會計科)連同甄選報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
編號列管,。
□ 對 保
第二十條 新進人員報到上班后,,應實施第一次對保,以后每年度視必要復對一次,,并予記錄,。
第二十一條 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
第二十二條 被保人如無故離職,,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fā)出“保證責任催告函”。
第二十三條 有關對保作業(yè),,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 試 用
第二十四條 新進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作業(yè)員為40天),屆滿前一周由人事單位提供“
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員),、乙(一般人員)兩種,并登記被考核人試用期間出勤資料,,依人事權限劃分表順序,,逐級考核,。
第二十五條 人事單位根據考核表發(fā)給“試用期滿通知”。
第二十六條 人事單位發(fā)出試用期滿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別辦理下列事項:
(一)試用不合格者,另發(fā)給通知單,。
(二)調(升)職者,,由人事單位辦理異動作業(yè)。
(三)薪資變更者,,由人事單位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薪,。
第二十七條 前條辦理完畢后,考核表應歸入個人資料袋中,。
第二十八條 新進人員在試用期中,,表現不合要求,單位主管認為有必要停
止試用時,,可立即提前辦理考核,,并簽人事異動申請單,報請權限主管核定停止試用,。
□ 異 動
第二十九條 晉升(升職,、升等、升級)及降級
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辦理臨時考核,,轉人事單位簽注意見后,,呈權限主
管批示。
第三十條 調職
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單位簽注意
見后,,呈權限主管核定。
第三十一條 未批準的升,、降,、調申請單退回申請單位。經批準的申請單則
由人事科依據發(fā)布“人事異動通知”,,副本抄送申請單位及本人,,并限期辦理業(yè)務移交
手續(xù),履任新職,。若職稱異動或單位異動,,副本應抄發(fā)會計單位,通知變更薪資名冊,。
第三十二條 經批準異動案件,,涉及調整薪資者,人事科應根據人事異動
申請單批示,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薪,,呈核后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三十三條 資遣
(一)凡符合于資遣規(guī)定者,由人事主管與單位主管商定后填寫人事異動申請
單簽注原因轉呈總經理核準,,然后發(fā)給“資遣通知單”(副本抄送會計單位核發(fā)資遣費) 及“離職通知單”通知辦理離職手續(xù),,辦妥后始可發(fā)給資遣費。
(二)資遣作業(yè)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 留職停薪
(一)人員有留職停薪的需要時,,可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并經人事主管調查符合
留職停薪申請規(guī)定后,轉呈總經理核準發(fā)給“留職停薪通知單”及離職通知單,,通知辦理離職手續(xù)。
(二)留職停薪期滿時,,當事人應到公司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申請復職或延長期限,,凡未
辦理者,視同免職,。
(三)留職停薪人員,,概不保留底缺,申請復職時,,如原服務單位無缺額或業(yè)務上已無需
要時,,則不準復職,視同免職,。
(四)留職停薪作業(yè)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免職
(一)凡合于免職規(guī)定者,可由單位主管或人事科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會簽意見后,,呈總
經理核準,,發(fā)給離職通知單通知辦理離職手續(xù)并核發(fā)薪資。
(二)免職申請應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經批準離職案件,,人事科應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停薪,轉會計科作業(yè),。
第三十七條 人事單位應依據人事異動申請表逐日整理辦理下列工作:
(一)填入人員異動記錄簿內,。
(二)登記于個人資料卡內(離職人員,其資料應予歸檔另行保管),。
(三)修正人事單位管理人員狀況表,。
□ 請 假
第三十八條 員工因故請假,應至人事科領取個人專用請假卡,,依人事權限劃分表逐級
呈核,,再轉回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
第三十九條 休假作業(yè)應另參照休假辦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 考 勤
第四十條 本公司除特定人員外,,均須于警衛(wèi)室設置打卡單,。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主管應于月終前將下月份本單位工作時間表送人事科備查;人事科
收集各單位一級主管干部人員出勤時間表呈總經理核閱,。(如非輪班人員,,每月工作時間固定者不必再排時間)
第四十二條 如需變更出勤與輪休時間,或補充新進人員出勤時間,,應填“出勤時間調整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登記備查,。
第四十三條 員工因故延長上班時間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單位領取“加班報告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查核并登記于考勤表上,。
第四十四條 員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應填寫“公出單”送單位一級主管核準后,交警衛(wèi)室登記,。
第四十五條 一級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報備,或于辦公室交代去處,,聯絡方法,,并于警衛(wèi)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下班,,則由人事單位依據警衛(wèi)室出入登記簿記錄給予簽證,。
第四十六條 因公而未打卡,應報備人事單位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加蓋公章,。
第四十七條 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證明單呈一級主管簽證,,若舉證有據,,單位主管得予簽明,視早退一次處分,,若無法舉證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則視未打卡一次處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證明單者一律以曠工論。
第四十八條 人事單位應于每日檢視考勤表,,遇異常狀況或違規(guī)事情,,應即主動簽辦,并與單位主管聯絡,。
第四十九條 員工出勤情況,,人事單位應于每月終了后,,編制統(tǒng)計表各兩份,一份送會計單位核計薪資加扣,,一份公布,,限三日內接受更正申請。
(一)缺勤統(tǒng)計表,。
(二)全勤人員名單,。
(三)加班(勤)統(tǒng)計表。
(四)值夜人員統(tǒng)計表,。
第五十條 人事單位應建立每一員工一份年度考勤統(tǒng)計表(印于個人資料卡中),,逐月依
據考勤表予以登錄,經登錄后考勤表即可銷毀作廢,。
第五十一條 每一年度終了,,人事單位應即依據年度考勤統(tǒng)計表,統(tǒng)計是否有未休完特別假的人員,,予以計入十二月份加班統(tǒng)計表內,,換發(fā)薪金。
第五十二條 每一年度終了后,,人事單位應即調查編制翌年度享有特別假人員名單,,予以造冊呈準后公布實施,。
第五十三條 有關考勤作業(yè),,請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則”有關規(guī)定辦理。
□ 出 差
第五十四條 員工因公出差,,應至人事單位領取“出差申請單”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得向會計單位申請預支差旅費)并轉人事單位備查,。
第五十五條 出差完畢三天內,須據實填寫旅費報告表連同各項單據,,一并呈報核銷,。
第五十六條 出差作業(yè),應參照“出差辦法”規(guī)定辦理,。
□ 獎 懲
第五十七條 員工遇有功過獎懲時,,可由建議人填報“獎懲建議申請單”
公文,先由人事單位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核定,。
第五十八條 人事單位根據核準獎懲建議申請單發(fā)布“獎懲通知單”公文,副本抄送本人單位及本人知照,,另一份送會計單位加扣薪資,。
第五十九條 人事單位應按月將人事獎懲通知單登錄于個人資料卡內。
第六十條 獎懲作業(yè)應另參照“獎懲辦法”規(guī)定辦理,。
□ 考 績
第六十一條 考績分年度考績與臨時考績兩種,,其處理程序如下:
(一)年度考績
每年度終了由人事單位提供考核表,分甲、乙兩種,,并予登記年度出勤資料,、獎懲資料
后依人事權限劃分表,逐級考評核定等級,,作為年終獎金發(fā)放及定期晉級的參考依據,。
(二)臨時考績
為申請升降職,應附辦理臨時考績,,以作上級批示決策參考依據,。
第六十二條 考績表辦理完畢,存于個人資料袋內,,并予以登錄,。
第六十三條 考績作業(yè)應另參照“考績辦法”規(guī)定辦理。
□ 薪 資
第六十四條 人事單位應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職的新進人員甄選報名單,,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核薪,,并由單位主管簽署,轉呈總經理核定,,再登錄于“薪資名冊”后,,再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六十五條 人事單位應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調薪的人事異動申請單及考核表,,
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調薪抄錄,,由人事主管審核簽章后與單位主管會簽,登記于薪資名冊,,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六十六條 經批準離職案件,人事單位應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審核簽章,,登錄于薪資名冊后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六十七條 核薪與調薪案件于歸檔前,,應登錄于個人資料卡內,。
第六十八條 除人事單位應備一份全公司人員薪資名冊外,各一級單位亦應備一份所屬人員薪資名冊,。
第六十九條 薪資作業(yè)應另參照職薪辦法中職薪等級表及有關規(guī)定辦理,。
□ 訓 練
第七十條 職前訓練
新進人員于報到后,人事單位應辦理以下職前教育:
(一)介紹公司沿革,、經營方針,、工作環(huán)境;
(二)簡介各部門組織,、職責,、作業(yè)狀況,;
(三)出勤規(guī)定及注意事項;
(四)介紹各部門辦公室及主管,。
第七十一條 在職訓練
(一)人事單位于年度開始,,依所需訓練目標、對象,、課程,、教材、預算,,擬訂訓練計劃,。
(二)人事單位于訓練期中,應嚴予考核,。
(三)員工于接受訓練后,,視需要提出心得報告,成績優(yōu)劣列入考核依據,。
第七十二條 專業(yè)訓練
(一)專業(yè)知識,,視必要可辦理專案訓練。
(二)搜集專業(yè)報導或講座教材,,印發(fā)給每位員工,。
(三)各一級主管可自行申請或由公司指派參加國內外各種訓練機構舉辦的講座、觀摩,、
訓練,。
第七十三條 訓練作業(yè)應另參照“訓練辦法”規(guī)定辦理。
□ 辭 職
第七十四條 正式任用的員工如感工作不適或其他原因想辭職,,應于15天前提出辭職申請書,,由單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簽具意見后,,呈總經理核準,,再轉回人事單位,人事單位據此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停薪,,轉會計單位作業(yè),。
第七十五條 人事單位依據辭職申請書發(fā)給“離職通知單”,通知本人于奉準離職日當天下班前依離職通知單上應辦理事項,,逐項辦理移交,,辦理完畢后,由人事主管審核無訛后,,并簽章轉會計單位核計當月薪資(除特準外,,均于下次發(fā)薪日發(fā)給)。
第七十六條 人事單位根據離職通知單于當日即行辦理下列事項:
(一)登記于人員異動記錄簿內,。
(二)注銷人事單位控制的人員狀況表內登記,。
(三)登記個人資料卡,,注銷個人資料檔案。
第七十七條 人事主管視情況應約談離職人員,,并將面談結果填入離職人員面談記錄檔案,,以作為人事流動率檢查參考。
□ 退 休
第七十八條 人員屬退休年限,,由人事單位填寫“退休申請單”公文,,詳填理由及會簽單位主管意見后,呈總經理核準,,發(fā)給“退休通知單”,,副本轉會計單位核發(fā)退休金。
第七十九條 經核準退休人員,,于奉準退休日,,應領取“離職通知單”逐項辦妥離職手續(xù)后,始發(fā)給退休金,。
第八十條 人事單位憑退休通知單及離職通知單,,應辦理事項參照第七十六條辦理。
第八十一條 人員退休,,應另參照“退休辦法”規(guī)定辦理,。
□ 撫 恤
第八十二條 人員因公死亡者,由人事單位填寫“撫恤申請單”公文,,呈總經理核準,,副本抄送會計單位核發(fā)撫恤金。
第八十三條 死亡員工家屬由人事單位會同辦理離職手續(xù),,并填具“申請撫恤金保證書”后,,始得領取撫恤金,,人事單位參照第七十六條辦理有關事宜。
□ 移 交
第八十四條 各級主管人員及業(yè)務承辦人員因故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公物及經辦事務逐件列具清冊,,在監(jiān)交人監(jiān)督下點交接任的人員,,并會同接任人員提出移交報告書,。
第八十五條 移交時應造清冊名稱如下
(一)印章戳記清冊,。
(二)所屬人員薪資單冊,。
(三)未辦或未了重要案件目錄,。
(四)保管文卷目錄,。
(五)職責事務目錄。
(六)上級指定專案移交事項清冊,。
(七)保管圖書清冊。
□ 申請福利金
第八十六條 員工符合福利金申請條件者,至人事單位填寫“福利金申請單”公文,,由
人事單位簽注意見,,呈總經理核準后,,副本抄發(fā)會計單位發(fā)給福利金,。
第八十七條 福利金申請應另參照“福利辦法”規(guī)定辦理,。
□ 申請宿舍
第八十八條 新進員工或現有員工若需要住宿舍,,可到人事單位填寫住宿申請單申請配住,,由人事單位簽注意見后,,轉總務單位辦理。
□ 參加工會
第八十九條〖HT〗 新進人員于報到日時,,人事單位應視其任職單位詢問是否參加工會
并給予解釋辦理。
第九十條 人事單位應每月統(tǒng)計列冊個人應繳會費,,轉會計單位代從薪資內扣繳,。
□ 勞工保險
第九十一條 人員于報到日時,由人事單位登記辦理投加保,,生效日以到職日為準,。
第九十二條 人員于退職日當天,人事單位應即辦理退保,。
第九十三條 投保薪資因調整薪資或其他因素而變動時,,應由人事單位填報“投保薪資
調整單”。
第九十四條 人事單位應保管勞保局每月寄來的勞保門診單,,當員工有需要時,,可持私
章索取。
第九十五條 員工勞保個人資料應立冊登錄備查,。
第九十六條 人事單位應每月統(tǒng)計列冊個人負擔保費,轉會計單位從薪資內扣繳。
□ 資料管理
第九十七條 各種人事命令、通知公布一周后,連同該案核準憑證(申請單或簽呈)合并歸檔,。
第九十八條 每月初依據人員異動記錄簿編制“人事異動月報表”,,呈核閱后,,列入人事流動率檢查依據,。
第九十九條 人事單位應于每月10日編制各主管名冊,,送守衛(wèi)或總機備查(如未異動可具文報備)。
第一○○條 員工若有需要“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可至人事單位說明申請理由,,由經辦人填寫證明,轉秘書室蓋印,。
第一○一條 人事單位應備檔案包括下列:
(一)人事異動案。
(二)人事獎懲案,。
(三)人事考績案,。
(四)人事訓練案,。
(五)人事規(guī)章案,。
(六)人事勤務案,。
(七)人事表報案,。
(八)福利案,。
(九)文康活動案,。
(十)涉外事件案。
(十一)收發(fā)文登記簿,。
□ 其 他
第一○二條 本作業(yè)程序,應另參照“人事管理規(guī)章”有關規(guī)定辦理,如有疑義,,可由人事單位主管解釋運用,,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補充修正,。
第一○三條 本作業(yè)程序承奉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事務處理準則
□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事細則依照本公司組織規(guī)程制定,。
第二條 本公司一般業(yè)務行政管理,悉依本細則規(guī)定辦理,,其未經規(guī)定事項,,適用有關
作業(yè)程序。
□ 分層負責
第三條 為提高工作效率,,嚴密管理業(yè)務與行政,,實施分層負責辦法,特劃分各級主管職責,,借以處理該管業(yè)務。
第四條 總經理職責:
依據有關規(guī)定,,承董事會決議,、董事長之命,指揮督率所屬單位人員,,管理本公司全盤
業(yè)務。
第五條 秘書室總經理特別助理職責:
(一)對于個案研究分析與可行性方案擬議,。
(二)本公司重大興革事項建議。
(三)協助總經理處理公司重要業(yè)務或特定業(yè)務,。
第六條 秘書室總經理執(zhí)行秘書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處理公司公文行政作業(yè)事項,。
(二)文稿的撰擬、繕校,、翻譯與檔卷保管事項,。
(三)公司會報議程編排及法律事務聯絡。
(四)協助總經理追蹤,、查催各單位應辦事項。
第七條 秘書室專案工作人員職責(簡稱專員):
(一)執(zhí)行總經理交辦專案的研究,、企劃、分析,、調整。
(二)必要時可應各單位主管申請或總經理指派,,對各單位主管提供建議或技術支援。
第八條 室,、部,、組(科)第一級主管職責:
(一)承總經理之命或副總經理指示,負責處理職責有關各項業(yè)務,。
(二)業(yè)務范圍內各項規(guī)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擬議,。
(三)業(yè)務范圍內工作進度,、業(yè)務績效及其利弊興革的報告與建議,。
(四)對所屬人員(含配屬)的工作績效與生活行為考評。
(五)審核有關作業(yè)文件,,視其性質內容,決定初步處理方式,,并對所屬人員提示要求,。
(六)業(yè)務范圍內緊急事件權宜處理或立即轉呈核示等。
(七)業(yè)務內涉及其他單位的協調聯系,。
(八)向總經理提供政策性建議。
(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級單位名義行文范圍:
1.處理要點已經簽奉核準,按照規(guī)定程序具備手續(xù),,其業(yè)務內不涉及其他單位職責,。
2.研究計劃方案,撰述工作報告所需資料的搜集或其意見的征詢,。
3.查催該業(yè)務有關文書報表。
4.其他規(guī)章所示授權該室,、部,、組(科)自行處理的文件。
第九條 各單位二級主管或專案工作人員職責:
(一)依據作業(yè)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級主管指示,,處理該單位經常業(yè)務,。
(二)工作范圍內作業(yè)程序的研擬,。
(三)妥善分配所屬及配屬人員工作,并確實督導達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勤惰與工作成果,。
(四)擇擬簽稿,并就所屬人員簽擬作業(yè)內容,、引用規(guī)章體例,、措辭等,審閱是否詳實周妥,。
(五)業(yè)務內有關各項應用資料搜集,、匯總、分析,。
(六)業(yè)務內定期作業(yè)報告統(tǒng)計資料編制,。
(七)業(yè)務范圍內重要工作動態(tài)核簽。
(八)主管業(yè)務的檢查改進與研究發(fā)展,。
□ 業(yè)務分工
第十條 為明確劃分各單位業(yè)務權責,,分別制定下面條例。
第十一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公文處理程序的擬訂與實施事項,。
(二)公文的收發(fā),、登記、編號及分送事項,。
(三)文稿的撰擬,、繕校、翻譯,、封發(fā)與檔卷保管事項,。
(四)公文查催與追蹤事項。
(五)公司會報議程的編排及記錄印發(fā)保管事項,。
(六)各項通知撰擬協調事項,。
(七)董事會有關文書處理,會議程序編排,,記錄印發(fā)保管事項,。
(八)綜合性計劃、報告撰擬事項,。
(九)有關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項,。
(十)法律事務聯絡處理。
(十一)公司重要合同保管與聯系及條文增刪修改的建議事項,。
(十二)公司大事紀要匯總記載,。
(十三)專案研究、調查、計劃的建議處理事項,。
(十四)秘書業(yè)務及一般性公共關系,。
(十五)圖書、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
(十六)與顧問聯系協調事項,。
(十七)總經理臨時交辦事項的協調處理,。
第十二條 財務室負責下列事項:
(一)財務管理與會計制度的研究、設計,。
(二)年度預算的擬訂,、執(zhí)行。
(三)財務計劃的擬訂,、執(zhí)行及控制,。
(四)年度預算的匯編、控制及執(zhí)行分析,。
(五)會計憑證的編制,、審核及保管。
(六)會計帳冊的登記,、處理與保管,。
(七)稅務會計事項的處理。
(八)成本的計算及分析,。
(九)結算及決算報告的編制,。
(十)帳目及存貨的盤查。
(十一)應收帳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項,。
第十三條 本公司管理部分設行政科,、電腦科負責下列事項:
(一)資產管理事項。
(二)電腦化內部檔案系統(tǒng)作業(yè)事項,。
(三)人事、庶務的企劃及管理事項,。
(四)每天財務收支管理事項,。
(五)本公司行政事務注意事項。
第十四條 本公司于××市設立營業(yè)所,,為市場經營單位,,設置經理一名,秉承總經理
之命,,負責單位工作的推行,,必要時可設置副經理給予協助。
第十五條 營業(yè)所分設營業(yè)科,、開發(fā)科和業(yè)務科,,分別管理:
(一)開發(fā)客戶的計劃及其實施,。
(二)客戶訂單的接洽、估價及其聯絡事項,。
(三)客戶訂單作業(yè),、設計完稿的處理聯絡事項。
(四)客戶訂單印刷及運送處理事項,。
(五)客戶貨款收繳及催收事項,。
(六)客戶間的聯絡及維持長期關系所必須注意的處理事宜。
(七)同業(yè)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饋給公司,。
(八)達成業(yè)務目標是一切努力的最終目標。
第十六條 本公司在××工業(yè)區(qū)設立生產事業(yè)單位,,設置廠長一名,,秉承總經理之命,負責印刷業(yè)務,,必要時可設副廠長協助,。
第十七條 廠務部分設總務科、制版科,、印刷科,、廠務科。
(一)總務科(分設儲運組,、安全組,、庶務組)
1.關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運輸事項。
2.關于廠區(qū)人員,、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項,。
3.關于廠內安全衛(wèi)生事項的維護。
4.關于員工伙食的供應事項,。
5.關于廠區(qū)庶務工作的處理事項,。
(二)制版科(分設打字組、劃稿組,、制版組)
1.根據印刷訂單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
2.根據完稿制成分色版,。
(三)印刷科(分設合版組,、主機組、追印組,、裝訂組,、包裝組)
1.印刷設備的維護及清洗。
2.印刷工作的進行。
3.印刷成品的裝訂及包裝工作,。
(四)廠務科
1.廠區(qū)人事管理事項,。
2.廠區(qū)原料的采購事項。
3.生產計劃的協調及管理工作,。
4.成品質量監(jiān)督的管理事項,。
5.零用金的管理事項。
□ 服務守則
第十八條 各級工作人員應遵守的規(guī)定:
(一)恪守員工服務準則,。
(二)各級工作人員對該部門業(yè)務有關的作業(yè)規(guī)定,、專業(yè)知識決定其業(yè)務的發(fā)展,所以應
力求充分了解,,并須經常研習,。
(三)各級工作人員均應遵照本公司各種規(guī)定與要求,根據上級指定分配的工作與職責,,接受上級指導,,達成任務,同時尊重同事的職責,,本著分工合作精神,,互為聯系,力求配合,。
(四)各級工作人員處理公司業(yè)務,,選擬文稿應注意下列要點:
1.處理具體事務必須全面了解情況。
2.提供建議,、意見必須確實可行,。
3.各項要求必須貫徹始終。
4.人力,、財力必須合理運用,。
5.觀察評判必須公正客觀。
6.稱謂,、數字必須準確無誤,。
7.確保業(yè)務機密。
8.不得積壓公務,。
9.善盡職責,,防止一切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及損害。
10.對每一問題多加思考,,努力貢獻智能。
11.維護公司權責與榮譽,。
(五)各級工作人員對于該部門業(yè)務研究處理,,應有自己的處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
規(guī)定欠明,,不能自行決定外,,不得事事呈請上級核示,希冀推諉責任,。
(六)各級工作人員差假外出,,必須覓妥代理人或由該部門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間的
職權行使,,應由代理人負責,。
(七)各級工作人員,均應按照規(guī)定工作時間到達工作場所,,公務閑暇時自行研習業(yè)務有
關書刊,,不得有影響公眾觀瞻及妨礙他人工作的不當行為。
(八)服務成績優(yōu)異者或違反以上守則規(guī)定者,,應由主管部門查證事實,,分別視其情節(jié)輕
重,依據人事規(guī)定,,給予獎勵或懲處,。
□ 綜合核實
第十九條 各單位負責的各項業(yè)務,均應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作業(yè)流程等分別制定管理規(guī)章,、業(yè)務范圍、工作程序等呈準施行,,作為該單位處理業(yè)務的準則,。
第二十條 各級工作人員,應就該部門主管交付的任務,,按照有關規(guī)定,,具述職責內容
(工作說明書)送請人事部門詳鑒查核,以專責成,。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為謀業(yè)務行政的興革,、改進及經營事業(yè)的發(fā)展,可視個別事實需要,,臨時指定人員設置小組或委員會,,待相關工作結束,即行解散,。
□ 聯系協調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為檢查研議經常業(yè)務,,得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主管及有關人員舉行會報及業(yè)務會報,,會報決定事項應嚴格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有關室,、部,、組(科)定期或業(yè)務會報比照辦理,但會報決定事項關系到業(yè)務成敗的,,仍須簽報上級核準辦理,。
四、人事管理制度
□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
卸、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
皆按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
□ 聘 用
第一條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
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 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yè)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tǒng)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
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
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
能聘用:
(一)司機 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 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 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 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試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
式員工,。
第二條 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 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5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
□ 保 證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
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xù)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xù)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guī)約執(zhí)行,。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 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 有正當職業(yè),,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jiān)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
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 保證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
更正,。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
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 保證人如因故欲退�,;蛞蚱渌鹿蕟适浔WC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
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
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 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
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6個月內未發(fā)現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保證書
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 職務任免
第一條 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 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項目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
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 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部門填發(fā)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 職務委派經核定后準支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 遷 調
第一條 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
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 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
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 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單位主管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
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
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
5日為限。
第四條 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
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家具的運費,,可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 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xù),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
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 解 職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當然解職”得依規(guī)定給恤。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奉核準
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一級單位主管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 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換保停職者,,自停職日起15天內未辦妥換保手續(xù)者,,予以免職或解雇。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訴或判決無罪
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 本公司因實際業(yè)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 服 務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
核辦,。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
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或兼任公司以外
的職務,,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執(zhí)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處理業(yè)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
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tài)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
行為,。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搬弄是
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情事,。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
訂,。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辦法規(guī)定辦理,加班管理辦法
另訂,。
□ 交卸手續(xù)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員交卸,。
(二)經管人員交卸。
第二條 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
人員,。
第三條 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單位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 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 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
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
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第七條 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 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日將本章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 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
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 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
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
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
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 請假休假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yè)務需
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節(jié),;
3.婦女節(jié)(限女性);
4.勞動節(jié),;
5.國慶節(jié),。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第二條 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二)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yǎng)者應具特約醫(yī)院或公立醫(y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三)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四)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8星期,;小產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個月,,辦獨生子女手續(xù)再加3個月,;
2.配偶分娩可請假1天。
(五)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喪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六)公假 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的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
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七)特別假 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第三條 前條各款假期內的薪津照常支給,。
第四條 第二條各條款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協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三)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因執(zhí)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
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guī)定命令退休,。
第六條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事假愈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一)病假愈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津,。
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yǎng),,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
發(fā)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
請假手續(xù)。未辦妥請假手續(xù),,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xù)假或雖行續(xù)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
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津。
第十一條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
假。
第十二條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第十三條 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所請各假如發(fā)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
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 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 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xù)辦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
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代理人,,
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
間,,因業(yè)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fā)獎金,。
第十七條 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
□ 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于節(jié)假日及每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
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fā)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jiān)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人;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wèi)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guī)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8時止,。
第三條 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
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地方,。
第四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guī)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xù)執(zhí)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
,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 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fā)生可先進行處理,,事后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
,,應立即呈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 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 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具值班報告表,,于交班時送主管領導轉呈
核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 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jié)給予嘉獎,。
第九條 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jié)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 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理并呈準。
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 考 核
第一條 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一)試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guī)劃規(guī)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
用人員考核,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如試用單位認為必要延長試用時間或改其派他單位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jié),,呈報經理或主任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三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員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tài)度,、學識隨時嚴正考核,,其有特殊
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主管人事人員,,對于員工假勤獎懲應統(tǒng)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并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舉行,,但經決議無必要時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單位主管應參考平時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
核表密送復審,。
第二條 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加考核,。
(一)試用人員;
(二)復職未滿3個月或留職停薪者,。
第四條 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
人員名冊報備,。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年中,、年終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態(tài)度,、學識、勤惰等項目,,
并可各分細目,,以各細目分數評定(每項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條 考核成績分優(yōu),、甲,、乙、丙等四級,。
第七條 年中,、年終考核分初考、復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
第八條 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
第九條 年中,、年終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yōu)等,。
(一)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規(guī)則請假辦法規(guī)定日數者;
(二)曠工日數達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記過以上處分未經抵銷者,。
第十條 年終獎金的加發(fā)與減發(fā)。
(一)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發(fā)年終獎金:
1.嘉獎一次加發(fā)年終獎金3天,;
2.記功一次加發(fā)年終獎金10天,;
3.記大功一次加發(fā)年終獎金1個月;
4.以上各項嘉獎記功次數依次類推,,加發(fā)年終獎金,。
(二)本公司員工于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減發(fā)年終獎金,。
1.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規(guī)定滿一星期者,,減發(fā)20%,,滿二星期者,減發(fā)40%
,,滿三星期者減發(fā)60%,;
2.記過一次減發(fā)20%;
3.記大過一次減發(fā)60%,;
4.以上各項請假期限及記達次數依次類推,,減發(fā)年終獎金。
第十一條 任職未滿一年者,,其年終獎金按其服務月數比例發(fā)給,。
□ 獎 懲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酌予“獎勵”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yè)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yè)務成績特優(yōu)或有特殊功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huán)境下,,冒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揭發(fā)、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記功”,。
1.對于主辦業(yè)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zhí)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協助第(一)項1至3款人員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yōu)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yè)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fā)生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guī)章,、服務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jié)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得以獎勵,。
第二條 員工的獎勵,以嘉獎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記大功一次,。?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分
別予以懲處,。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雇或免職”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務,,挪用公款,,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4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誡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guī)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項規(guī)章,應予告誡事項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四條 員工的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1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