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2011年省法院系統(tǒng)
二次報名有關(guān)事宜的通知
為做好2011年度省法院系統(tǒng)捆綁職位進入面試范圍考生的二次報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次報名的范圍
報考省法院系統(tǒng)審判人員(A),、審判人員(B)、審判人員(C),、審判人員(D),、審判人員(E)、審判人員(F),,刑事審判人員(A),、刑事審判人員(B)、刑事審判人員(D),、刑事審判人員(E),、刑事審判人員(F),法官助理(A),、法官助理(B),,刑事法官助理等職位,具體名單詳見網(wǎng)上公示,。
二、二次報名的安排
1,、時間:2011年6月21日8時—12時,,報名職位為:審判人員(A)、審判人員(B),、審判人員(C),、審判人員(D)、審判人員(E),、審判人員(F)
2011年6月21日13時—17時,,報名職位為:刑事審判人員(A)、刑事審判人員(B),、刑事審判人員(D),、刑事審判人員(E),、刑事審判人員(F),法官助理(A),、法官助理(B),,刑事法官助理
2、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嵩山路27號(省法院院內(nèi)),。
3,、攜帶材料: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三,、二次報名的方式和有關(guān)要求
1、考生應(yīng)在規(guī)定的時間之前到達報名地點,,遲到者無論筆試成績高低均按到達時間為序安排到后面二次報名,。如報名結(jié)束時仍未到現(xiàn)場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2,、二次報名應(yīng)由考生本人親自選報,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不能親臨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人應(yīng)攜帶:①考生的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②代報人身份證原件和復(fù)印件,;③由考生加蓋手印的《委托報名申請》。
3,、報名方式:考生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進行二次報名,。每個職位以面試名額為限,即,,該職位達到1:3比例后,,不再接受選報。
4,、為保證二次報名工作順利進行,,原則上每個考生選報具體崗位的時間不超過5分鐘。
5,、選報職位只能一次性完成,,不允許更改。
6,、考生要嚴格遵守報名工作紀律,,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依照工作人員要求的程序和步驟,,依次逐人選報職位,。
7,、報名結(jié)束后,考生到選報職位所在市(地)進行面試,。報考省農(nóng)墾中院及基層法院,、省林區(qū)中院及基層法院的考生,到省直面試考點進行面試,。
考生看到此公告后,,請主動與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電話聯(lián)系,以確認二次報名事宜,不按時參加者,,后果自負,。
聯(lián)系電話:0451—82392137 0451—82392841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